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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瑜伽师地论》

  • 来源:

    宝通禅寺

  • 日期:

    【2011-05-18 14:03:52】

  • 共阅:

    4007次

 

       《瑜伽师地论》系印度佛教论书。又称《瑜伽论 》、《十七地论》,为印度佛教瑜伽行唯识学派及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,亦是玄奘西行取经法之最大原因。瑜伽师地,意即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(十七地),故亦称《十七地论》。相传为弥勒菩萨口述,无著记录。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。汉传佛教以此经为弥勒所造慈氏五经之一,藏传佛教传统上认定此论的作者为无著。
       全书中心内容是论释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识的性质及其所依客观对象是人们根本心识——阿赖耶识所假现的现象;禅观渐次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境界,以及修行瑜伽禅观的各种果位。以分析名相有无开始,最后加以排斥,从而使人悟入中道。全书分五部分:①本地分(1~50卷)。将瑜伽禅观境界或阶段分为十七地,即五识身相应地、意地、有寻有伺地、无寻唯伺地、无寻无伺地、三摩呬多地、非三摩呬多地、有心地、无心地、闻所成地、思所成地、修所成地、声闻地、独觉地、菩萨地、有余依地、无余依地;②摄决择分(50~80卷)。论述十七地的深隐要义;③摄释分(81~82卷)。释十七地有关诸经,特别是《阿含经》的说法和仪则。初明说法应知的五分,次明解经的六义;④摄异门分(83~84卷)。释十七地有关诸经,特别是《阿含经》所有诸法的名义和差别;⑤摄事分(85~100卷)。释十七地有关三藏,特别是《杂阿含经》等众多要义。初明契经事,次明调伏事,后明本母事。五分中以本地分为重点,后四分主要是解释其中的义理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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